积极应对二手房交易毁约纠纷 房东坐地涨价难成功

导语 二手房房价也在呈现上涨趋势,不断上涨的房价,导致现在偶尔会出现卖家想要毁约的情况。如何应对这样的情况呢,本文全面解析出现此类情况应对措施。

  一、二手房交易签约后房主反悔的原因

  随着二手房的升温,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也经常出现签约后房主反悔的事情。究其原因,是多种多样的。从实践上看,主要有以下原因:

  1、房主会以所售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在出售二手房时没有征得另一方同意为理由,解除卖房合同收回房屋;

  2、房主认为所售房屋是政策规定的不允许出售的房屋类型;

  3、房主以卖房时为避税签署的是“黑白合同”为由,要求认定买卖合同无效;

  4、房主以中介公司没有及时转交买房人的定金为由,要求认定合同无效。

  事实上,我们从上述实践中所反映的理由来看,出现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是房价上涨快,卖房人售出房屋后感觉吃亏,从内心里反悔。当然还可能有其他原因,比如二手房交易手续复杂,、房屋产权登记制度不合理等。

  既然有这么多的原因导致了二手房交易签约后房主反悔,那么,这些被反悔的购房者要怎么办?他们的权益要由谁来保护,有什么对策吗?下面我们将继续探讨。

  二、二手房买卖签约后房主反悔的对策,该怎么办?

  房主签约后却反悔,购房者的利益变得非常扑朔迷离。一般来讲,购房者应该采取应对的对策如下:

  1、在与二手房房主签订购房合同时,购房者必须提前考虑房价上涨等因素,考虑相关的可能结果,约定好违约赔偿责任,并在能够办理过户手续时,及时办理,避免对方反悔。

  2、为避免因为房主主张房屋为夫妻共有而最后被判定合同无效,买房人应在签订买房合同时让对方提供确保有权处分所售房屋的证明或夫妻等其他共有人同意处分的证明。

  3、为了了解所购房屋的真实情况,购房者应在购房前向物业、邻居、开发商了解情况,最好到现场看房,并对可能出现的质量问题如何承担责任作出书面约定。

  4、购房者要了解待购的房屋是否属于不能上市的国家法律明确规定的农村宅基地所建房屋,如果是的话,建议城镇居民不要购买这类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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