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准生证

办事指南 > 新余准生证
我要查询:
准生证办理准生证补办
新余准生证办理指南 [查看全文]
更新时间:2019-01-25 09:19:52
办理条件

1、双方均为本地户籍人口

2、男方为本地户籍人口、女方因婚姻事实常住本地的

3、夫妻一方为本省居民,原则由女方户籍所在地办理生育服务证

4、双方均非本地户籍人口,但在本地共同居住1年以上,有稳定的职业和住所,且具有常住倾向的

5、夫妻双方均属初育的;

温馨提示:

1、现只有极少数落后地区组织机构组织繁杂,才有计划生育服务证、准生证分开的现象。多数地方已废除准生证。

2、女方达到婚育年龄并且夫妻双方均未生育或收养过子女,可以在怀孕前或怀孕后三个月内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

办理材料

1、夫妻结婚证;

2、夫妻双方户口簿、身份证;

办理流程

1、窗口办理

登记对象(委托代办人)到夫妻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乡镇卫计办登记办理(委托代办人需持代办人身份证)。

2、网页办理

登录江西省计划生育服务系统(http://jsbz.jxhfpc.gov.cn/),点击进入登记办理。

①注册填写个人信息,注册成功后返回首页选择你需要办理的业务进行登记。

②根据提示填写相关资料,上传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照片,并正确填写受理地点,便于后台资料审核。

办理地点

一方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办事处)计生办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审核通过,即时办理

办理费用:免费

点击展开
热点推荐
相关热点资讯推荐
本地宝产品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