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新余开学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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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余开学时间

  幼儿园:5月25日返校复课。

  小学:1-3年级5月18日返校;4-6年级5月12日开学。

  初中:非毕业年级5月12日返校;初三4月7日返校。

  高中:非毕业年级5月12日返校;高三4月7日返校。

  高校:.全省高校毕业年级学生和有重要科研任务的研究生从4月23日起分期分批错峰返校,其他年级学生从5月7日起分期分批错峰返校。

  新余市教育局关于做好

  2020年春季学期

  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中职学校复学工作的通知

  县(区)教体局、高新区社会发展部、仙女湖区社会事业局,市直各校(园),各民办院校: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全省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学生返校(园)学习有关工作的通知》(赣教电传字〔2020〕39号)和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印发新余市2020年春季学校复学工作方案的通知》(余新冠指文〔2020〕9号)要求,并报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同意,为统筹做好全市2020年春季学校复学工作,有序推进学生返校(园)学习,确保师生身心健康,现就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中职学校复学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返校(园)时间安排

  ㈠普通高中、初中、中职学校非毕业年级,小学四至六年级于5月12日起错峰错时返校;

  ㈡小学一至三年级于5月18日起错峰错时返校;

  ㈢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于5月25日起错峰错时返校(园),幼儿园实行自愿入园原则;

  ㈣面向高三艺考生、复读生的校外培训机构,可在5月7日后开展线下教学;面向中小学其他年级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可在5月25日后开展线下教学。

  各县区、市直各学校(幼儿园)、各中职学校要根据各地各校(园)的实际情况,按照“一县一策”、“一校(园)一案”的原则,科学制定学生返校方案并提前三天向市教育局报备。因疫情或其他原因暂时无法按时返校的学生,允许延期返校。

  各校外培训机构须签署安全承诺书,承诺全面落实防控要求,并提前向属地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提交开班申请及防控方案,对照学校防控标准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展线下教学。

  二、做好返校(园)准备工作。各地各校要按照省教育厅、省卫健委《关于精准做好全省学校2020年春季学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赣教电传字〔2020〕30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开展2020年春季学校复学准备工作督导及核查验收的通知》(余新冠指发〔2020〕39号)要求,逐一落实学校(幼儿园)复学各项防控措施,逐项解决学生返校(园)中存在的具体困难和问题,确保防控机构、预案制度、健康排查、校园环境整治、防疫物资储备、防控宣传和防控措施等各项准备工作到位。

  三、加强返校(园)人员管理。各地各校要继续坚持“日报告、零报告”制度,要求师生每日按时通过“新余复学平台”上报健康状况,精准掌握每一名师生员工返校前14天特别是“五一”期间的身体状况和行动轨迹。重点加强“新四类人员”(无症状感染者、境外入余人员、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以及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治愈出院患者)、发热人员和从湖北、广东、边疆省份及疫情等级中高风险地区返校人员的管控。要严格按照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最新规定,开展湖北省等返余师生核酸检测工作,做到重点人员“应检尽检”,其他人员“适时抽检”“愿检尽检”,坚决防止疫情输入校园。

  四、开展返校(园)核查验收。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将组织复学督导核查工作组赴各地各校开展复学准备工作督导及核查验收。已有毕业年级返校复学的学校,全面复学各项准备工作检查通过后方可组织学生返校;小学、特教学校、幼儿园,凡验收未通过的一律不得组织学生返校(园)学习。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组织学生返校(园)学习:人员排查管理不到位的、校园环境整治不彻底的、防疫物资储备不充分的、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各县区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抓好属地学校(幼儿园)的核查验收工作,确保学校(幼儿园)复学准备工作到位。

  五、落实防控闭环管理。各地各校(园)要按照市教育《关于严格落实复学后学生“点对点”闭环管理的通知》(余教办字〔2020〕24号)要求,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生“点对点”(家庭与学校)闭环管理工作,严格返校和上学放学路途闭环管理、校园闭环管理(校园活动、餐饮安全、学生住宿)、疫情应急处置闭环管理、实习闭环管理,严防疫情向校园输入扩散。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实行小班化教学,让学生分散就座。

  六、开展战“疫”专题教育。各要各校(园)要按照省教育部署,认真组织开展以“普及防疫知识、弘扬抗疫精神”为主题的战“疫”专题教育。要按照市教育局《关于组织上好复学第一课的通知》(余教办字〔2020〕25号)要求,区分不同年级学生特点,精心准备好“复学第一课”。省教育厅已录制全省中小学“复学第一课”,可在“赣教云”平台播放,各地各校要组织好学生收看。要把“复学第一课”开成科普课、励志课、思政课,激发广大学生爱党爱国爱人民爱社会主义的思想情感。师生返校后,要有针对性地做好教育引导和心理疏导工作,重点加强心理干预和关爱帮扶。要重视学校(幼儿园)整体环境创设,帮助师生以健康乐观的心态和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投入教学工作和学习生活。

  七、切实保障教学质量。学生返校后不建议直接上新课,要先根据学校实际情况,针对不同年级、不同学科进行精准学情分析,制定有针对性的教学计划,对线上教学内容进行串讲复习,在确保学生较好地掌握线上教学所学知识后,再进行新课程教学。要提高作业设计质量,严格控制作业总量,防止学生学业负担过重,稳妥开展校内文体体活动,保护好学生身心健康。对不能按期返校的学生,要指导学生继续通过线上教学学习,学生返校后安排专人做好教学辅导工作。不能超纲超前教学。

  八、持续做好线上教学。省教育厅将继续统一录制线上课程,中小学生可继续通过“赣教云”平台或电视频道观看。各地各校要认真总结延期返校期间线上教学的有益经验,深入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健全工作机制,继续做好线上教学相关工作。要充分发挥线上教学对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的重要作用,推动农村边远贫困地区学校继续用好线上教学平台开展教学,加快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九、加强毕业年级指导。各地各校要统筹考虑初三和高三年级学生参加毕业升学考试的特殊情况,切实增强毕业年级教学计划的针对性、实效性,有序安排好各项教育教学活动,努力保证复习时间,提高复习效率。按全省统一要求,高三年级可在周末补课一天,具体安排由学校自行确定。要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引导学生加强体育锻炼,增强学生的抵抗力。坚持从实际出发,认真做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切实加强考试升学有关政策和工作安排的宣传解读工作,有效缓解毕业年级学生和家长焦虑情绪。鉴于目前的疫情防控特殊情况,2020年全市中考体育考试暂不举行。

  十、强化控辍保学工作。各地各校要严格落实中央、省、市要求,围绕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总体目标,切实抓好控辍保学工作。学生返校后,要对学生复学情况进行全面摸排,深入分析未返校学生未返校原因,该劝返的立即劝返,坚决防止因疫情影响造成新的辍学。对因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的各县区要尽快组织专家进行认定,对控辍保学工作台账中的学生要认真做好劝学复学工作,帮助学生更好融入校园,确保劝得回、学得好、留得住,确保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适龄子女全部入学、其他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

  十一、压实复学各方责任。各地各校要严格落实校园疫情防控属地党委政府领导责任、教育部门主管责任、相关部门监管责任、学校主体责任及师生员工自我防护责任,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各联防联控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部门联动形成最大合力,保障学校顺利复学。市教育局将通过明督暗访等形式,加强对各地各校复学工作督导检查,各地各校对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必须及时进行有效整改,对在疫情防控和学生返校(园)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及弄虚作假的,将严肃查处并问责。

  各地各校(园)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工作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将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学生返校(园)的相关工作,做到“一严(严格落实学生返校学习条件)、二清(政策清、家底清)、三防(防突发事件、防懈怠情绪、防次生灾害)、四控(控人员聚集、控人员流动、控教学质量、控校园安全)”,确保疫情防控和教育事业发展“两手抓、两不误”。

  新余市教育局

  2020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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